首页
走进祥和
企业介绍
领导致辞
企业文化
祥和精选
业务生态
服务体系
核心优势
精选赛道
祥和研究
祥和汇
祥和要闻
祥和谈资
联系我们
— 热点关注

热点关注|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来源:祥和启源发布时间:2022-06-10

6月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知中表示,将从基地化开发建设、技术创新、财政政策支持等方面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发展与海洋能示范化开发。

主要涉海内容

优化发展方式,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发展,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


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重点建设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黄河下游新能源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开展省级海上风电规划制修订,同步开展规划环评,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支持政策,积极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完善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探索集中送出和集中运维模式,积极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降本增效,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探索推进具有海上能源资源供给转换枢纽特征的海上能源岛建设示范,建设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水淡化等多种能源资源转换利用一体化设施。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


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探索开发海岛可再生能源。结合“生态岛礁”工程,选择有电力需求、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海岛,开展海岛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示范,探索海洋能在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的推广应用。


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工程技术创新及应用。以重大工程为依托,推动水电特殊地质条件地区地基处理与筑坝技术研究,突破高水头大容量水轮发电机组制造技术。重点推进深远海海域海上风电勘察、施工、输电、运维新技术研究和应用。推进光热发电工程施工技术与配套装备创新,研发光热电站集成技术。支持干热岩开发技术、高温地热发电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开展中深层地热供暖技术创新。


加强可再生能源财政政策支持。加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力度,央地联动,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研究完善深远海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对于碳达峰有重要作用的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