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进一步加大制造业引资力度,着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
其中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以及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产品和服务,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鼓励各地依法与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共享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信息,定期举办“银企对接”活动。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
《措施》提出,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企业享受政策便利度。鼓励地方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与新增外资同样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各地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制造业领域,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
《措施》指出,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
各地要引导外资研发中心用好“十四五”时期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进一步简化核定名单程序、优化工作流程,鼓励外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深化科技开放合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将研发设计等环节设在我国,打造产业链共同体。鼓励外资充分发挥资本和技术优势,深入参与智能制造,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引导外资积极参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积极引入国际创新资源,提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引进国际一流人才团队。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当前中国经济具有明显的韧性,对于外企的吸引力仍然较为明显。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充分发挥中国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与庞大的市场优势,引导外商加大对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投资,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从而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措施》提出,推动外资项目签约落地。
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牵引带动作用,给予项目用地、环评、规划、能耗等政策支持。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支持力度,加强用地、环保、物流、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推动一批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尽快落地。地方相应的工作专班要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主动对接项目,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全流程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实施。
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国家层面目前已推出五批33个重大外资项目,总投资约1380亿美元。如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项目、沈阳华晨宝马第三工厂项目等已陆续投入运营,带动作用明显。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前7个月,全国合同外资1亿美元以上大项目实到外资668.5亿美元,同比增长35.0%,占我国同期实际使用外资比重达53.9%。
白明表示,目前的外资投资项目,既包括重大的基础设施投资,也包括制造业转型升级投资,投资领域范围继续扩大,进一步打开了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空间,增强了外资参与中国经济实现共同发展的愿望和能力。
同时,为进一步便利国际商务人员往来,《措施》提出,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便利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高管、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出入境。各地方要用好用足中外人员往来“快捷通道”,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标准和流程,为外籍人员来华提供便利。
据了解,我国已经建立了中外人员往来的“快捷通道”,推出中国版“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人员往来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供助力。
白明表示,目前各地在严格遵守防疫情况下,也在细化落实“中外快捷通道”的具体实施办法。但还需进一步明确标准和优化流程,从而有效支持跨境公司企业经营和业务的正常开展,稳定企业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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