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北交所发布了融资融券制度,包括了《融资融券细则》和《融资融券指南》。考虑到投资者交易习惯,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总体上比照沪深市场成熟模式构建,包括券商资格管理、投资者准入、账户体系、交易方式、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权益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与沪深市场两融业务保持一致。同时,根据北交所市场特点在转板股票融资融券业务衔接方面作出适应性安排。
《融资融券细则》明确了标的股票转板的将被调整出标的股票范围,北交所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北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标的股票的选择标准和名单,并向市场公布。标的股票停牌,且复牌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或发生其他重大风险情形的,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或发生重大风险情形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股票范围。标的股票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自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股票范围。被调整出标的股票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
《融资融券指南》在会员交易业务管理中明确转板证券的融券合约应及时了结;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转板的,北交所自停牌之日起将其调整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另外,北交所将持续评估融资融券制度实践效果,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和市场发展需要,适时推出转融通制度。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发布后,北交所将积极组织各市场参与者尽快完成技术改造、组织证券公司根据规则要求完成内部制度准备、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为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开通本所交易权限等工作,待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就绪后,将另行公布标的股票名单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正式启动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也是国际证券市场中较为成熟的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时融资做多来放大收益,或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时融券做空获取收益,还可以通过融券交易对冲持仓风险。交易所引入融资融券交易,有利于吸引增量资金,改变“单边市”状况,促进市场双向价格发现,进一步改善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
北交所开市以来,构建了连续竞价的基础交易制度,市场运行平稳,合格投资者群体迅速壮大,流动性水平明显提升。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推出融资融券制度,是北交所持续推进市场功能建设的重要举措,能够为投资者采取多元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提供有效支撑,增强市场活力与韧性,对完善北交所交易机制、提升二级市场定价功能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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