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工信部、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了解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产业链特点,“一链一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多元化金融支持举措,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加大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力度。
来看重点措施:
1、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重点满足链上中小微企业生产运行、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融资需求。
2、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符合条件的链上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
3、摸排链上中小微企业上市意愿,建立上市企业后备库。联合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等专业机构,对入库企业进行批量“诊断”,研判企业上市、挂牌成熟度,协助企业找准板块定位,实施“靶向”改进。
4、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应收账款、票据、订单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上游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5、推动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参与上市培育工作,根据企业发展阶段提供差异化服务,协助中小微企业更好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01
重点满足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设备更新等资金需求
《通知》指出,选择重点产业链,构建融资促进生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摸清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名单,了解企业融资需求。推动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常态化对接协作机制,邀请各类金融机构参与融资促进行动;金融机构在自愿自主、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对接链上中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有序提供专业金融服务。
优化授信服务策略,提升信贷融资质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主动优化信贷资源配置,重点满足链上中小微企业生产运行、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融资需求,拓展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同时,完善融资增信策略,优化担保服务模式。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符合条件的链上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省级再担保机构加大为链上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提供再担保的力度,落实银担分险比例要求。支持各地为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充实资本金,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
中小微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主体,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2022年底中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经营收入超过80万亿元。
近日,工信部副部长徐晓兰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指出,工信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2023年6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7.7万亿元,同比增长了26.1%,普惠小微授信户数同比增长13.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4%,比各项贷款增速高9.1个百分点。
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聚焦国家战略开展投资业务,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截至6月底,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已累计设立31只子基金,子基金募资总规模近900亿元,完成投资项目达到1100多个。
徐晓兰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在强链补链稳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02
建立上市企业后备库
助力对接资本市场
《通知》指出,要优化上市培育策略,助力对接资本市场。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摸排链上中小微企业上市意愿、经营情况等,建立上市企业后备库,实现批量纳入、分层管理、动态调整、精准服务。联合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等专业机构,对入库企业进行批量“诊断”,研判企业上市、挂牌成熟度,协助企业找准板块定位,实施“靶向”改进。
同时,还要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鼓励基于区域性股权市场打造属地化直接融资服务基地,着力提升专板服务能力。推动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参与上市培育工作,根据企业发展阶段提供差异化服务,协助中小微企业更好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在完善股权投资策略方面,《通知》指出,面向重点产业链上下游细分领域、场景,遴选一批肯创新、有技术、有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分链分行业常态化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鼓励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结合自身特长参与对接活动,重点为链上中小微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融通创新、协同攻关等提供融资支持。
在促进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方面,徐晓兰近日指出,工信部会同证监会推动在北京、浙江等9个区域性股权市场建成“专精特新”专板,围绕重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指导各地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库,对拟上市企业开展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投融资对接。截至2023年6月底,已累计有144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占A股已上市企业的27.7%。其中,2023年1—6月,新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2家,占A股新上市企业的59%。
03
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在支持多样化融资需求方面,《通知》指出,要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应收账款、票据、订单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上游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预付款融资,为产业链下游中小微企业获取货物、支付货款提供信贷支持,规范开展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
同时,继续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政策。优化结售汇服务和相关授信管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合适的外汇避险产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进一步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扩大中小微企业承保覆盖面和规模。
《通知》强调,产业部门要与金融部门、财政部门之间深化对接合作,加强政策协同、业务联动。用好用足存款准备金降低释放的长期资金,以及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带动信贷投放稳定增长。
同时,鼓励各地将中小微企业贷款相关奖补、风险补偿、股改挂牌上市奖励等支持政策与融资促进行动衔接匹配,协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深耕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提升专业化特色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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