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科技创新的核心主体,更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其发展繁荣离不开金融“活水”。
看点一
破解融资难,山东推出重磅新政
“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意愿不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担保、无抵押’;融资难题未从根本上解决。”
“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重点在围绕企业需求,一方面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另一方面则要解决社会资本不敢投、不愿投问题。”
为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20条举措,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科技政策的协调配合,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政策协同支撑体系,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创新创业领域聚集,营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型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等。引导金融“活水”积极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我们热烈欢迎各类创投机构落户山东,落地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科技类私募股权管理机构落地奖励最高300万元。对投早投小科技型企业的创投机构,投成奖励最高200万元,投后风险补偿最高600万元。对科技孵化器投资在孵企业的,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山东省科技厅厅长孙海生说。
《措施》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聚焦改革主线,站在全省科技、经济发展大局,着力解决市场难以调节的“投早投小”问题,打破原部门间的条框分割,着力调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性,协同发力、政策联动、产品互补,构建覆盖信贷、保险、担保、投资、多元融资等全方位的政策群,增强企业创新的信心和能力。
《措施》着力提升科技信贷供给能力。创设总规模130亿元的再贴现引导额度,重点突出科创和专精特新。设立“鲁科贷”,贷款贴息最高50万元。对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研发类信用贷款本金损失,省市风险补偿比例最高可达90%,解决银行“不能贷、不敢贷”的问题。
构建全省科技担保和保险体系。创设“鲁科担”品牌服务体系,支持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员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担保。省财政在预算额度内每年给予担保机构不高于担保金额0.5%的保费补贴;发生资金代偿的,给予担保金额最高20%的风险补偿。科技保险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发设计“鲁科保”系列专属科技保险产品,对于购买“鲁科保”产品的科技型企业,省财政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
在加强科技创业投资运作方面,《措施》对落户山东的创投机构给予奖励,累计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实际管理规模达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科技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给予奖励支持300万元。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在《措施》实施后,对于首次投资、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山东省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予以奖励或者补贴。引导长期资本出资创业投资机构。支持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出资创业投资机构。强化政府性引导基金引领作用。支持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与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对接合作,与国内一线天使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初创期子基金。鼓励创新创业共同体、新型研发机构等发起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按市场化原则给予投资支持。
对于资本市场,《措施》支持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完善资本市场激励机制。遴选高新技术、绿色低碳、“专精特新”等领域优质企业充实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库,入库企业享受山东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融资服务和上市政务事项直通车服务。对符合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科技型企业,省财政按照申请募集资金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总部企业按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看点二
多措并举,实现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近年来,山东省内为实现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多举措精准发力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1
济 南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标志着济南市正式获批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次年,济南印发《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建立完善覆盖科技创新全周期的金融生态链,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为建立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一是积极引进头部基金管理人,推动私募投资行业集聚发展。二是探索对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政府引导基金,实施尽职免责制度,允许设置不同的容错率和考核期限等,不对单个项目盈亏和短期收益进行考核。三是设立天使投资风险准备金,对天使类基金投资济南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出现亏损的,天使投资风险准备金可按照一定比例和规定额度承担损失。
为加大对重点产业金融支持力度,一是争取国家级基金及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持续推进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精品钢与先进材料、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重点领域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投资。二是积极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作用,成立科创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资力度。
2
青 岛
2023年5月,青岛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通过鼓励发展风投创投行业,引导资金向企业流入。
鼓励创投风投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对于符合条件的,并且投资青岛市种子期项目和人才企业的创投机构,投资青岛市种子期项目和人才企业。
并且强调发挥科创母基金高科技产业培育作用,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力度;鼓励其围绕青岛市重点发展产业链设立细分行业子基金,同时加快直投功能,培育青岛市高科技产业,加快基金和项目落地。依法探索建立风险分担及让利机制,鼓励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参与天使引导基金,对投资规定范围内种子期科技型企业的创投风投机构,给予一定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
3
胶 州
近年来,上合示范区、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等重大战略机遇相继落地,胶州市成为国家战略的承载地、对外开放的起航地。
胶州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到,对境内外首发上市的企业,根据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奖励,累计最高1500万元。迁入的上市企业,给予1500万元奖励。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含迁入)给予180万元奖励。
鼓励私募基金投早投小扶持。《胶州市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提出,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加大对胶州市种子期的科技型企业和人才企业的投资力度。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的基金(如管理多支私募基金可合并计算),投资胶州市企业且投资期限已满两年的,根据当年实际到位投资额(扣除政府性出资和应返投的比例)的10%予以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单只基金最高不超过500万。
4
淄 博
2022年4月发布的《淄博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提出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资金链服务创新链,营造科技、金融、产业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完善科技金融公共服务体系。
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规模,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投资力度,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全过程融资模式。充分利用“技改专项贷”,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深入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设立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全周期资金支持。
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上市融资,增强科创板“硬科技”特色,提升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功能。
近三年来,山东已安排省级科技股权资金16亿元,发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564亿元,服务企业6200余家,在缓解企业融资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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